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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四章 千里黄沙


  千里黄云白日曛,北风吹雁雪纷纷。
  大漠里的天气总是风云突变,清早时候,原本沙暴残留的满天黄沙终于褪去,比起长安城要冷上不少的达兰扎达加德嗖嗖地刮着白毛风,纸片一样的小雪花簌簌地下着,又被白毛风打着卷儿地吹到天上。
  和这满天飞雪相和的,是这片大漠标志性的千里黄沙和寸草不生的荒芜。
  这片地方,是那片沙暴消失的最后一个地方,也是唐一笑一步不停地追了整整五天之后终于追到的地方。
  唐一笑跪在地上气喘如牛,内力几乎抽空之后却继续强提内力,经脉寸寸欲裂,此前全凭一口气在强撑,这时骤然停下,整个人便有如全身被一千匹马踏过一样,后腰处更是痛得眼前一阵阵发黑。
  这是唐一笑第一次意识到,自己的腰可能真的出了点问题,然而她现在根本就没有那个心情去管,此时她所想的,也只有那个莫名其妙就消失的人。
  谁都可以有事,但他不可以。
  也许是大漠的风沙太大,唐一笑的眼眶被吹得有些发红,面目狰狞地在这片大漠里跌跌撞撞,不肯放过任何一丝可能的线索,是真的拼了命地想要从老天爷手里拉回李白的命来。
  追过了整片燕然山和天山,穿过了半片沙漠,沙暴到此而止了,可李白在哪里呢?
  如果被埋没在这千万斤重的黄沙之下,就算是李白,除非他还有另一条命,否则真的是必死无疑——这些,唐一笑都想得很清楚,所以她的拼命是因为清楚地知道李白真的是九死一生。
  甚至是,十死无生。
  在这个世界上,除了唐一笑自己,没有人知道李白这个人、或者说这个名字对于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。这个世界可以没有唐一笑这个原本就不存在的人,但绝对不可以没有李白。
  唐一笑手中攥着之前她拼死从沙暴边上握住的白色衣带,几乎要把衣带握得裂开,就是这条熟悉的衣带让她拼了命也要跟着这阵沙暴,来到了这个地方——同样方向和成因的沙暴几乎会在同一个地方消失。
  一天,两天……唐一笑围着这阵沙暴消失的地方,在达兰扎达加德沙漠里面踽踽独行,不肯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的地方,没有时间修养受损的经脉,也没有时间恢复内力休息,她只想找到李白,但可惜的是,却连半个人影都没有找到。
  日复一日,转眼就已经是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,唐一笑的身体亏损得无以复加的严重,后腰的伤不似开始时的动辄欲断,可现在的百针齐刺更是难耐,痛像是来自骨髓里面,不断地在后腰处穿插,就算是唐一笑这样一向能忍痛的,也受不住这样的痛。
  当肉体的疼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意志再强大也难以抵挡,唐一笑在熬忍了半个月之后,终于还是撑不住了,倒在了一片海的边缘。
  海市蜃楼。
  只有在唐一笑倒下的时候,隐约看见了沙漠在炙烤下升起的层层波纹处,似乎有人从海的另一头走了过来,意识十分模糊的唐一笑在昏迷之前的最后一个想法是,原来之前听说的在沙漠之中有海神的传说竟然是真的,这些人竟然能够踏浪而来,只可惜离得太远没有看见长相,不知道他的脸上是不是真的像听说的那样,侧脸长着银光闪闪的鳞片。
  “头儿,这儿倒下个人。”
  “小心点,怎么会有人平白无故出现在这里,别是有诈。”
  “头儿,他应该是昏迷了……是个女人!头儿,她是个女人!”
  唐一笑并没有刻意想要女扮男装,只不过男人的日常着装和装束都简便利索,唐一笑嫌麻烦,也不愿意太引人注意,所以常常穿着干净立整的男装,不过只要稍稍有些眼力的人或是细心些的都能够认得出来,像章仇兼琼那样的毕竟还是少数。
  发现唐一笑的这几人都骑着一人半高的马,和中原产出的短腿马不同,这些一看就知道,都是西域等地产出的高头马,每一匹马都非常漂亮,要是让章仇兼琼这个马痴看见,非要扑上去抱住马脖子走不动道不可。一眼看去,便是对马没什么研究的普通人都能看出,这些马匹气血丰沛,筋络雄健,若是好好驯养,都是千里马的好苗子。
  同时,能够人人都配上这样一匹高头大马的队伍,一定不是一般人,尽管他们都是镖师打扮,但就算是镖师,也一定都是名扬一方的镖师。
  那个被称为“头儿”的人是个西域人打扮的络腮大胡子,他小心地走上前,先是看了看唐一笑的脸,然后朝着唐一笑踹上两脚,把唐一笑踹得在地上滚了两圈,差点被这千里黄沙直接埋住,见唐一笑仍旧毫无反应,气息也似是昏迷模样,这才让人上前,把唐一笑扛到肩上,然后扔到了后面跟着的装货物的大车上头。
  这支不一般的镖师队伍继续在这片沙漠里面前进,在看见不远处的一片绿意的时候,众人原本有些紧张和戒备的气氛开始渐渐变得活跃起来,交谈也渐渐变多。
  “老大,咱又没到姜老板那儿,你干嘛还叫我们说汉话啊,我舌头都捋不直,汉话真是太难了。”
  络腮大胡子极大力地拍在了问话小跟班的脑袋上,“这是让你们提前熟悉熟悉,大唐这块儿的交易可是块肥肉,趟熟了路之后也不算太危险,赚得又是千百倍的利润,以后和大唐的来往多着呢。你们都是跟着我的老人,将来你们都会是手下一堆人的队长,到时候总不能还指着我去跟人家谈生意吧。”
  “可是老大,到时候咱们只要找个会说突厥话、也会说汉话的人不就得了,现在学汉话的人那么多,随便找几个还不容易吗?”
  络腮大胡子没回答,而是先看了看其他几个兄弟的反应,发现大部分的都在跟着点头,显然是颇为认同哈哈留的看法,络腮大胡子不由得无奈一笑,然后才说道,“你们也就这点出息了。你们要是半句汉话都不懂,又或者是不晓得汉话里头藏着的玄机,就算是人家坑你你都不知道。找一个会突厥话也会汉话的人固然容易,但想找一个这样又不会骗你的人,那真是难上加难,不管是咱们突厥人还是汉人,都很难找到信得过的,最后咱们能够信得过的只有自己。”
  哈哈留摸了摸脑袋,嘿嘿傻笑道,“我不知道别人能不能信得过,反正我知道老大是肯定不会骗我们的,跟着老大,就有肉吃,有钱赚,还有漂亮女人。我在长安城见着的都是贼漂亮的姑娘,比我小时候觉得最漂亮的吉日娜都漂亮不知道多少倍,就是好多姑娘看起来都有点发福,身体不如咱们大漠和草原的姑娘健康。”
  身后众人都跟着哈哈留一阵傻笑,其中夹杂着不少哄笑声,然后又开始讲起了新交流到的荤段子,彼此都了然地发出了熟悉而又意味深长的笑声,都是走南闯北的糙汉子,在这片荒芜的大漠上挣命活下去的人,这样的生活,和找那些床上活儿好的女人一样,都是刀口舔血生活里唯一的调味剂。
  “行了,到这儿就算是到家了,没人敢在姜明月的店里惹事,虽然一定要说汉话会有些麻烦,但总归是这片大漠上最安全的地方。这些天兄弟们也累了,都放松放松,但别惹事,早点回来休息,两天之后还要参加姜明月的成亲宴,到时候可都给我打起精神来,别一个一个都是从女人的肚皮上刚爬起来的样子,谁要是敢给我丢人,我就让他背三百首诗,听清楚了没有!”
  “听清楚了!”
  “行,都去吧。”
  众人都嘿嘿笑了起来,然后争着抢着地把行李放到了姜明月的店里,而络腮大胡子则是笑呵呵地去找了姜明月,和姜明月商量来往于长安和大漠的事情,此时他显然已经把在他车上被当做货物的唐一笑忘在了脑后。
  姜明月要成亲了,可唐一笑却还在这支镖队的货车上面昏迷不醒,错过了大漠中的这样一场盛事,也不知道唐一笑究竟会不会留下什么遗憾。
  “诶?咱们车上还有这么个女人,咋办,要不去问问老大?”
  “这也要问老大,老大不还得以为咱们都是废物?就这么一个女人,我一根手指头就能按住三个,还怕她搞出什么事情来不成?有什么事都等她醒来再说,到时候看情况,没准儿咱们哥几个都能捞住机会爽一爽呢。”
  “嘿嘿嘿,哈哈留,还是你聪明,行,那就这么办,咱把门锁上,也不怕她醒来跑了。”
  二人从外面把门落锁,将唐一笑和他们卸下来的货物都锁在了姜明月店里的房间里面,转身出去喝姜明月亲自酿造、限量供应的好酒去了。
  而此时,昆泉客栈的老板姜明月并没有在大堂里面招呼客人,她在和络腮大胡子、也就是在大唐和西域、突厥之间往来的著名马队商人齐哈尔莫商量了一些机密的事情之后,便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,然后落上了门栓,显得极为小心。
  “我虽然不曾见过你,但你的诗我都读过,你的画像我也不知道收藏了几百幅,你知道吗,我每天梦里都会梦见你,我梦见我和你一起赏月赋诗,我知道你喜欢喝酒,所以在梦里,我总是会和你一起品尝各地的美酒,无论是哪一种美酒,你都能作上一首妙极的好诗来……阿莲,我真的好喜欢你,我已经二十年没有踏出过这里一步了,所以我一直以为咱们两个只能在梦中相遇,可我没有想到,我竟然真的能够见到你,还能和你成亲,这简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。”
  姜明月看着在床上的李白,脸上的表情如痴如醉,神情之中一脸的迷醉之色,若是有旁人在场,只怕能清楚地看见隐藏在她深深的爱意背后的极为疯狂的占有欲。
  李白没有回答她,而姜明月则是继续说道,“他们把你从我家门前带来,这就是上天被我感动的缘故,你虽然不认识我,但我相信,我一定会是你最好的妻子,我一定会给你所有最好的,无论你要什么,只要你不离开我,我什么都会听你的……阿莲,你到现在都没有成亲,我知道,一定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你能看得上眼的人,更是因为,是上天一直让你等待着你命中注定的人,那个人就是我啊。阿莲,你快点看着我,看着我啊,我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妻子啊。”
  姜明月一改往日沙漠美人的若即若离,反而疯狂得有些吓人,对着毫无回应,在床上躺得几乎僵硬了的李白几乎已经是压抑着声嘶力竭的嘶吼,简直就像是一头愤怒的母狮,一边嘶吼着,然后又一边吞食着自己伴偶的尸体。
  李白的毫无回应使得整个房间里面只充斥着姜明月的声音,如果那些爱恋着姜明月的人在场,不知道他们还敢不敢再爱上这样的一个女人。
  女人,其实是爱情和权力交织的物种,是天生的爱情占有者和权力的支配者,对于男人来说,爱情或许是生命之中的调味品,是征服了一座山峰、又或是找寻登上绝顶时严寒以外的一抹温情,权力是他们争相追逐、而又毫不掩饰地展露在外的对象。而对于女人来说,爱情才是她们用作征服和享受的对象,她们愿意为之去倾尽所有,疯狂到难以附加,而同时,权力也是女人的心里藏得最深而又常常被人忽视的东西,但一旦她们经历了内心的觉醒,女人的占有欲将会达到顶峰。
  姜明月从来都自诩是天下间最完美的女人,她一直觉得没有人能够配得上自己,知道世界上多了一个叫李白的人之后,她从李白的诗、李白的传说、还有李白的风流中找到了无人可比的绚烂。就像野兽中的雌性总是会找到最强的雄性来匹配自己一样,在姜明月的心中,这个世界上能够配得上她的只有李白。
  李白,是天下无双的李白,她姜明月,更是天下间最完美的女人,所以,只有她姜明月配得上李白,也只有李白,才有资格成为她姜明月的男人。而今,天公作美,把李白扔在了她家门前,这怎能不是一种上天的恩赐呢?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  PS.今天在西安逛了一圈,心里觉得挺遗憾的,古时候长安城浩大之极,占地面积是现在西安的八倍,没能一睹当年长安的风采,确实觉得十分遗憾,希望有一天中国能够真正复兴起来,得以重回盛唐时的风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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