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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选择


“宋小姑娘,我问你,你爹爹治病,这块鹿宝会用掉多少?”张青云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半两就够,大约这块鹿宝的十分之一。”小姑娘答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”张青云摸出匕,熟练地在鹿的腹部划了一道小口子,左手虎口轻轻一夹,整个鹿宝就被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张青云抛起鹿宝,匕一闪而过,“噗”的一声鹿宝一分为二,张青云捏起较大的一块,递给小姑娘:“拿去给你爹治病吧,不收你的钱了。有你这么个懂事的闺女,他该知足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……太贵重了,我不能白收您的东西……”小姑娘连忙掏出钱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如果非给我钱的话,我只能把它收回来了。”张青云一扳面孔,作势要将鹿宝拿回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……”小姑娘赶紧将鹿宝攥在怀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了,不逗你了,赶紧给你爹治病去吧。告诉你爹,别把闺女当儿子使唤!如果他儿子去赌钱却让闺女跑活计,他们爷俩根本不是男人!”张青云几乎咆哮出一句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姑娘一怔,随即点点头,拉起车子向家里走去。“青云大哥,谢谢你。”小姑娘回嫣然一笑。

        张青云却没看她,只是拿着半块鹿宝,脚踩着多绒鹿,对一众小贩说道:“半块鹿宝加整头鹿,一共卖四十个银币外加三瓶‘清流酿’,谁先把东西送我手里,这些就归谁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众小贩一听,顿时大喜,撒腿就朝北门狂奔而去。光这半块鹿宝就能卖四五十个银币了,这买卖根本就是白送一头鹿啊!三瓶“清流酿”?十几个铜币的事!可惜的就是卖酒的太远,在镇的北门附近。但这有什么关系,收兽皮的哪个不是铁脚板,还在乎这么一点距离?就算回来的晚,做不了这个买卖,三瓶酒也浪费不了啊!晚上回家自个儿享用就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张青云坐在死鹿上,把玩着半块鹿宝,悠闲地打量四周。镇上没有太大的变化,卖水果的吆喝声、买卖野兽的讨价还价声还像以前一样亲切。“生容易,活容易,生活不容易,”张青云感叹,“但是生活,给生命增添了无数乐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兄台好生悠闲呐!”一个读书人打扮的少年向他走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张青云稍稍扭头,眉头不禁一皱。以他的经验,一眼便看出这个少年的不凡。尤其是少年手中的扇子,令他感到威胁甚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兄弟,人生苦短,能享受活着就一定要享受,死了,可就什么都没有了。”张青云淡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兄台的话我只敢赞同一半。”少年轻轻微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此话怎样?愿听小兄弟高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高见不敢当,只是一般感慨罢了……享受生活,理所应当。但是福不可享尽,要留三分荫庇子孙。而且,若要享福,须要付出;而付出未必有回报,最重要的是得跟对了人。”少年顿了顿,“不瞒兄台,刚才你来卖野兽我就注意到你,我本想高价买下那块鹿宝,为老爷尽一下孝心,但兄台的选择出乎我意料之外,令兄弟十分佩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小兄弟过奖了,我一介山野村夫,也会让人佩服?这话传我老兄弟耳朵里,他们会笑死的。”张青云打着哈哈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没有说话,只是幽幽地盯着张青云的眼睛,片刻,他笑了:“长久以来,英雄多是屠狗辈,负心尽是读书人。我看兄台算个英雄,从谈吐来说必不是屠狗之辈,定是命运弄人,让你曲身草莽罢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张青云一惊,脸上依然是轻松的微笑:“小兄弟谈吐也是不凡,想来应是大户人家的客卿吧?即便是客卿,说不定也是修炼宗门刻意允许,以做俗世之眼线,对否?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一听此话,脸色变了几变,良久,他长舒一口气,“有趣有趣,世俗间难得遇上高手,今日交锋,真是惭愧。”说罢又叹了一口气,“我本来想邀请兄台做我所照顾的大户人家的专职雇佣猎手,只恨今日眼拙,低估了英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,小兄弟小小年纪就有这般见识,也定不是易与之辈。修炼之人聪慧如你者也不多,而你却做了世俗眼线,恐怕你的遭遇不比我少,同是天涯沦落人,只好道一句保重!”说完张青云对少年一抱拳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怔了怔,张了张嘴,最终什么也没说,也是一抱拳,有些落魄的离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哼,专职雇佣猎手”张青云一脸鄙夷,“猎物无非是人罢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张青云目送少年离开,又一屁股坐在死鹿上,开始思考刚才的一番经历。“在我地位尊崇时,也曾听过有外事弟子这一类人,但也只是某些大宗派,派往少数几个大城市罢了,何时如此偏僻的地方也有了外事弟子?修炼者无欲无求,只求成仙成魔,为何开始如此涉足俗世?唉,世道一乱,很多事情更看不清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正胡思乱想间,一个小贩已经跑回来了,手里拿着十瓶“清流酿”。“青云兄……生意是我的啦……”小贩高兴异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不错,不过你咋跑这么快?你长翅膀了吗?”张青云有些好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呼呼……青云兄,别开玩笑了……累死我了……呼……我家就在两条街后边,正好前天买了二十瓶酒,我怕回来的慢,随便往布兜里塞了几瓶就跑来了,果然,生意是我的!哈哈……”小贩狂喜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是这样,那好,给我四十个银币,十瓶酒我就笑纳了,这鹿宝还有这鹿就归你了,哈哈。”张青云一脸“憨厚”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啊?!我的天呐,买卖没这么做的,这这……青云大哥,我晚上还想喝点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一边玩去,生意还做不做了!”张青云一瞪眼,“你看,北边有人回来了,要是他们出价再高一点,恐怕就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得!成交!”小贩迅将多绒鹿扔自己车上,将银币和十瓶“清流酿”交给张青云,同时小心地接过鹿宝揣进怀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便宜你小子了。”张青云哼哼一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嘿嘿,青云大哥,这几天有生意可要多照顾照顾兄弟啊,你可多拿了兄弟几瓶酒呢。”小贩一脸奸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要不我把这几瓶酒再还给你?”张青云一脸真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,哎哟我的大爷,你可真会作弄人。你还别说,大哥你要是做生意,保准比我强。”小贩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那是,咱可是智勇双全呐,想当年也是迷住了不少美女……”张青云有些陶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呕……”小贩有些忍不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唉,走了,祝你财啊。”张青云把酒往兜里一放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慢走啊,这几天一定要光顾兄弟的生意啊。”小贩喊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张青云很轻松,今天口袋里又多了四十个银币,再加上以前的一点积蓄,足以让他今后不用出门,一直陪着夫人顺利生完孩子,心中自是愉悦无比。“以我青春的火焰~~照亮进军的刀剑~~~以我无畏的热血~~浇灌身后的田园~~~”情不自禁地,张青云哼起了曾经辉煌无穷的战歌。突然,他愣了一下,又打了自己一个嘴巴,“唱这狗屁玩意干什么,过去的都过去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回家之前,张青云又去了凤尾山孤峰一趟,将两只放了一宿的野山鸡提了回来。深秋,天气寒冷,让食物储存的时间大大延长,就像那只多绒鹿,即使再放一个月,依然可以放心食用。

        把钱交给夫人,张青云提着酒,肩扛两只双尾狐就去了公孙大哥家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公孙大哥,多谢你救命之恩。”张青云恭敬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兄弟这是哪里话?唉,你这人就是事多。”公孙大哥不满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大嫂,麻烦你把狐肉炖炖,我和大哥要大醉一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交给她没错,你先坐一会,我把小李和老孙也叫来。”公孙大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还用你亲自去?我刚才是手里东西多,不方便,我马上把他们叫来。”张青云快跑了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婆娘,快点,把你最好的手艺都使出来;还有,把我的醋泡松果和秋萝卜都搬出点来,正好下酒。”公孙大哥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用这些待客,行吗?”公孙大嫂犹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婆娘懂个屁!松果和酒是绝配,青云老弟拿来的两只双尾狐这么肥,炖出来得不少油,秋萝卜正好防吃腻了。”公孙大哥不耐烦,“还有,剥皮的时候小心点,这皮留着能给你做件不错的衣服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你放心吧。”公孙大嫂乐颠颠的去厨房收拾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小李、老孙和张青云一起来到公孙家,小李和老孙也带了点熟食,分别是山猪尾和青葱蛇。山猪尾特别津道,香而不腻,不少人嗜之如命;青葱蛇是凤尾山常见的土蛇,特别笨,却是大补,做成的蛇羹小孩子尤其喜欢吃,女人大多刚开始抵触吃蛇,但吃过一次往往就迷恋上这种美味。

        哥四个喝酒吃肉,互相损几句,不时吹吹牛皮,结果肉吃的越来越少,酒却越喝越高兴。不知不觉,四个人都有些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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